今年以来,肇庆市以实现市县巡察工作全覆盖和启动乡镇纪委工作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巡察工作,力促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3月1日,市纪委召开镇(街)纪(工)委工作机制改革暨农村巡察工作动员会,正式拉开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巡察工作的序幕,实现党内政治巡察“全方位”“无边界”“零死角”,巡察利剑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目前,鼎湖区、广宁县、封开县3地已对9条村(居)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8条。
在突出巡察重点上,肇庆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巡察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等村级组织及成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严重违反规定及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的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以及村干部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必要时对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及成员开展延伸巡察。
在创新巡察方式上,各县(市、区)纪委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创新,有效整合资源,妥善处理好巡察人员有限与巡察任务繁重两者的关系,巡察工作各有特色、注重实效。
鼎湖区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区内7个镇(街)整合成3个片区,从各镇(街)纪(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专干中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交叉开展村级巡察工作,突破“人情网”、“关系网”掣肘,片区工作组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开展村级廉政巡察,使村级巡察和区、镇巡察无缝对接,延伸了巡察触角,届内将对全区81个村(居)全部巡察一遍,实现区、镇(街)、村三级巡察全覆盖。广宁县实行县镇两级同步开展村级巡察。在县级巡察方面,县委巡察办从全县178个村(居)委中选择了3个村作为巡察对象,把开展巡察过程作为县对镇开展巡察工作的示范过程;镇对村巡察方面,由各镇党委牵头,成立巡察组,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对辖区范围内的村(居)开展巡察。
封开县强化与县国土局、住建局和信访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有效整合被巡察单位“三重一大”等业务信息,并通过听、查、谈、访、察“五措并举”,增强巡察针对性,初步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