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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力争今年内村村有污水处理设施

   

  “养猪场拆了后,环境好了,引进项目有了新希望。”望着被拆除、在复绿的养殖场,惠州市湖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辉南憧憬着村里的未来。 

  据悉,惠州市博罗紧扣“建设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重要组团”目标,把“绿色化”贯穿于“五位一体”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懈抓好“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的各项工作,坚定不移保护好东江水质。2016年底至今,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沙河、公庄河水质基本达到水质功能目标要求。 

  接下来,博罗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拆除养殖场 

  村里环境变好迎来发展机遇 

  日前,记者来到湖镇村,只见养猪场已清拆完毕,有些被清拆的养殖场正准备种植果树复绿。 

  据了解,湖镇村果园角曾有个大型养殖场,猪粪水、猪屎味给村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村民反映较为强烈。 

  去年,在沙河水环境整治中,湖镇镇将养殖场整治的第一刀挥向这个大型养殖场。2016年4月18日,这个非法养殖场被拆除。随后,工作人员对河涌进行清淤和消毒净化,对养殖场遗留的粪池也进行了消毒净化。 

  铲除了这污染环境的“毒瘤”后,周边的环境逐渐变好,空气中不再有难闻的猪屎味,村中的发展也迎来新机遇。胡辉南说,村中有个集宋元明清和民国时期建筑风格于一体的古村落,很多投资商都来考察过,但每次投资商看到这个养殖场都打退堂鼓。“如今,这个养殖场被铲除了,一些投资商表达了投资意愿。”胡辉南说,“我们将继续保护环境,让投资商没有后顾之忧。” 

  4次划定扩大禁养区

  据悉,博罗持续开展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坚决做好非法禽畜养殖场清拆工作。近年来,先后4次划定、扩大禁养区范围。目前,该县将东江沿岸3公里陆域范围内,罗浮山管委会、罗阳、福田、长宁、横河等镇辖区,东江各支流及主要排渠等区域划定为禽畜禁养区,切实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和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同时,每年印发《博罗县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联合整治”的原则和“河长制”要求,由各镇作为整治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工作。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县共清理关闭畜禽养殖场近7000家,其中2016年就清理关闭了1557家,清理存栏生猪约39万头,清理存栏家禽约93万只,并对清拆后的养殖场、粪污塘、排渠进行了后续生态修复。建立健全以镇为主体,县、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长效巡查监督机制,实施“一村一干部,一周一巡查”的日常监管,防止畜禽养殖场反弹复养、违规建设、违法排污等行为。一年来,没有发现反弹、复养现象。 

  污水处理 

  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9座

  农村生活污水是水环境的污染源之一。在水环境整治中,该县积极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在龙溪镇,圩镇及周边11个村,约10万群众的生活污水经过截污管网,收集至龙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经过净化后达标排放。 

  长宁镇松树岗村禾庭岗村民小组去年5月完成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个村民小组30多户人的生活污水全部集中到此处理。今年88岁的游阿婆说:“以前村里的雨水、污水都排到鱼塘,搞得鱼塘脏兮兮的。现在生活污水处理了,塘里的水变清了。” 

  在水环境整治中,该县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据统计,至2016年底,全县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9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2.8万吨/日,配套集污管网约210公里,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43座。 

  今年,该县再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在原有建设基础上,年内再力争完成园洲三期、石湾西基、大牛垒、湖镇响水片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县城一二期、石湾一二期、园洲一二期、龙溪等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工作,并设法加大融资力度,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一村一设施”,沙河、公庄河等14条支流沿线城镇新增污水截污管网81公里以上的建设目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长效保护

  招商选资对污染企业“一票否决” 

  在环境整治,特别是水环境整治工作中,该县还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化保护机制。 

  其中,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坚持招商选资标准,明确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或准备上市企业、细分行业前3名的企业等标准。同时,制定实施投资管理“负面清单”,提高企业准入门槛,特别是对污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行为。 

  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抓手,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提高生态系统自我净化、自我调节能力。近年来,该县累计完成森林碳汇工程3.98万亩、建设景观林带0.73万亩、其他项目造林10.07万亩,建成森林村庄273个。 

  坚持规划先行提高保护科学性

  为确保东江水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环保、畜牧、农林、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同时,坚持规划先行,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性。近年来,该县先后编制实施了《博罗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博罗县生态县建设规划 (2012年~2020年)》、《博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博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系列规划以及年度工作方案,为科学有效保护东江水提供了规划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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