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2017年起,珠江流域禁渔期由往年的4月1日-6月1日,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从之前的两个月延长到四个月。图为云安区西江流域的渔民在做好休渔停泊渔船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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