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江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江门市住建局在江门市委农办(江门市农业局)二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总结了江门市前一阶段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交流了各市(区)前一阶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江门市委农办副主任、江门市农业局副局长陈壁光主持会议并作了下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讲话,江门市住建局副局长邓水明对前一阶段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碰到的问题作了讲话,江门市委农办、江门市住建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江门各市(区)委农办、住建部门分管领导等2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邓水明指出,前一阶段在浦东新区让各市(区)住建部门牵头会同江门各市(区)委农办的共同努力下,江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对珠三角地区以及省工作要求,还存在很大距离。下一步,各级住建部门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整治、宜居村庄创建等工作中,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力配合农办部门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陈壁光指出,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经江门市各级逐级上报汇总,并经各市、区分管领导签名确认,截止2016年底,江门市共有20户以上自然村10263条,已完成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4090条,整治完成率仅为40%,低于珠三角平均水平60%,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7%,全市还有6000多个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任务很重,压力很大。按照省工作目标要求,我市作为珠三角地区,要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到2018年全市基本完成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各级农办、住建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主动衔接,齐心合力推进江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如期按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陈壁光强调,下一阶段各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吃透省《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精准施策,切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按照省委农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工作要求,以自然村(社区)为单位,围绕村民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做到抓“三清”、拆“三旧” 、促“三建”。二是要实行规范化信息数据管理,所有自然村要细化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并以实事求是、严肃工作态度做好进展情况统计填报工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数据真实,杜绝弄虚作假。三是要落实专题工作会议、财政奖补机制、严肃问责制度、动态信息报送等政策机制,以市(区)或镇(街)为单位,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制定本市(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其中2017年各市、区自然村整治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2018年进行查漏补缺,确保2018年底前如期按质完成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争江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珠三角平均水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