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从惠州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惠州市在社会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优良。
为强化产业环境调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市环保局加强生态环保规划引导,编制并印发实施了 《惠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目标任务,提高环境保护主动优化经济发展工作水平。严格环保准入,坚决执行“三个一律不批”机制,对博罗县水质不达标河流流域实行环评限批。2016年全市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204家,否决率10%。强化环保倒逼机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新增清退11家重污染企业。同时,优化环保审批服务。坚持实施环评审批 “正负面清单”制度,2016年全市共审批正面清单项目607个,约占总审批项目数的三分之一。此外,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2016年度减排计划,47家减排项目全部完成。
与此同时,加快生态示范创建,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惠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已通过市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同时,推进各级生态示范创建。2016年,惠城区 (含仲恺高新区)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区,淡水街道、霞涌街道、罗阳镇成功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有创建任务53个乡镇和5个县 (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县区的申报材料已上报省环保厅;全市新增创建市级生态村88个。在开展农村环保工作方面,深入实施“美丽乡村·清水治污”行动,2016年全市共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47座,已建成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达到714座。此外,市环保局还系统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全市1055个行政村中已有589个完成连片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