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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拟增20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中山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规模居珠三角前列。南方日报记者 王云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冬冬)近日,中山市坦洲镇文兴水产养殖场等20家农场拟被认定为2016年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其中,水果种植类13家、花卉苗木种植类2家、养殖类5家。若该名单顺利通过公示,中山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将有望达到65家,规模稳居珠三角前列。

  “以奖代补”一次性奖励3万元

  “做家庭农场的初心,就是为了大家能吃得健康玩得开心,如果可以获得‘市级示范性’这样的荣誉,我相信可以吸引身边更多的人一同参与。”位于港口镇中南村的中山市万华农业公司入选了此次的公示名单。除资金补贴和扶持外,负责人邱海燕也希望借助这个“金字招牌”带动农场的人气和发展。

  “的确,随着家庭农场概念的进一步普及,现在大家申报的热情越来越高,今年拟认定的数量也比去年翻了一番。”中山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科副科长陈子慰说。根据市农业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共13个镇区33家农场自主申报,其中水果种植14家,粮食种植1家,花卉苗木种植5家,水产养殖13家。而在去年,10个镇区的26家农场中,最终成功获评的为10家。

  除了青睐于“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招牌效应,农户们参与热情的高涨,也得益于相关专项扶持资金的激励和落实。根据2015年8月出台的《中山市扶持培育家庭农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于成功创建为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中山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获评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而获评为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从2015年初农场开始运营至今,邱海燕已累计投入300多万元,用于火龙果、黄皮和龙眼等农产品的种植和培育。“相对于已投资的金额来说,3万元的奖励不算多,但是农场现在确实很需要扶持资金,接下来我们还计划修建一条观光走廊来吸引更多游客。”邱海燕说。

  除一次性奖励外,据市农业局介绍,中山还将优先选取若干个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高的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但是,每个家庭农场的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承担项目后可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实行补助。

  水产养殖玩出“休闲农业”新花样

  在2015年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中,10家农场均从事经营水果和中药材等种植业务,水产养殖类农场没有上榜。但是记者了解到,在今年的公示名单里,20个家庭农场中就有5家主要从事水产养殖和销售。“我们在认定家庭农场时,逐渐侧重扶持传统农业中展现的新特色和元素,比如休闲农业和新奇的高附加值品种等。”陈子慰介绍说,“中山的水产养殖面积很大,但之前大家都以四大家鱼和南美白对虾的养殖为主,并没有太多特色,但是今年我们就发现了许多亮点。”

  卢伟文的文兴水产养殖场就是他所说的亮点之一。卢伟文兄弟俩合伙在坦洲镇承包起300多亩地,这其中就包括100多亩的钓鱼场,还配套有餐馆、烧烤以及水果采摘等多样服务,“花样”不算新但是够实用。“钓鱼场运营至今也有两年多时间了,平时天气好的时候,每周都有200—300名游客过来玩,而这当中一半以上来自澳门。”卢伟文感慨到,“现在交通便利了,深圳和东莞的客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同样是在坦洲,中山市好渔水产养殖场虽没有开展起休闲农业的模式,但是另辟蹊径养殖起笋壳鱼、青蟹等高附加值品种,成了全市水产养殖的新方向。

  记者还了解到,在今年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申报和评定中,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引导。据陈子慰介绍,在今年年初市农业局出台《中山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在经营规模和效益等认定条件上进行了明细。比如,“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入的80%以上”,还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1年,从事经营2年以上”等。“前者是为了突出农场的‘家庭’元素,从而与专业种植大户区别开来,后者则是为了引导全市的家庭农场进一步规范运营。”陈子慰说。

  据悉,为了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合法纳税,市农业局对于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不具备自行记账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会计和工商、税务等业务委托代理服务的,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按当年购买会计代理费用的80%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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