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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能不能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

  □刘宣

  就在上周,珠海的土地市场出现了一个新事物。由土地资源网站——地合网发起成立的珠中江土地综合服务中心在珠海揭牌成立。据其介绍,今后不管是找地还是出租土地,各方都能在这里进行交易,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结合,农村土地的流转是其中一个重点领域。

  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管理办法》,揭开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大幕,其市场规模以每年新增4000多万亩的速度递增。市场规模刺激了伴生服务,具有针对性的交易市场或交易中心逐步设立。

  在实践中,多数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依托农业系统经营管理部门成立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而2009年以来,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发酵,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配套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如土地资源网、土流网、聚土网、搜土地网、地合网等陆续出现,提供从供求信息发布、土地买卖中介到专家咨询、担保融资、项目策划等一系列的服务,吸引不少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与此类服务机构合作,以期在网络平台上拓展推动土地流转业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出现了三十几年,仍只有各地官方线下交易平台,而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互联网服务在数年间不断出现,足以证明后者更为活跃的市场属性。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因为区位差异导致的商品异质性、政策性极强的有限供应、巨额的交易金门槛等,都使得市场中没有太多信息流通渠道和中介服务的活动空间。

  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对商品(主要针对农地)的判断从单纯的区位转为土地产出和区位的匹配关系,能提供相同效用的商品和城市土地相比大大增加,商品的可比性、可交易的经营权数量、交易的频繁程度、供求渠道的开放性等相较之下都更接近于完全市场。

  这个开放的复杂体系,市场规模大幅增加,市场环境活跃,对信息平台、前置处理和后续服务等衍生服务的需求也因此大幅扩大。

  首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主体众多,流出方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受托中介组织等,流入方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这些主体对供需信息都非常关注;其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和抵押等多种处理方式使得要对经营权流转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变得更为复杂,需要较专业的知识支撑;同时,新颁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所要求的详尽资料和规范流程对于普通农民而言仍显复杂,需专业服务协助。

  考虑到农村土地分布的位置较偏和零散状况,互联网服务提供的线上信息能有效地减少交易成本,如果能切实配套好专业的线下服务,如地块评估、流程跟进、融资服务等,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达成能产生促进作用。

  但是,现有的互联网服务,在信息平台提供、流程服务、资金融通等方面都还待检验。比如,最基本的信息发布上现在就很难做到宽严平衡。所谓宽,即对象宽,不管是集体组织的发包还是单个农户的转租,都应该能找到发布的渠道;所谓严,是指信息核实,对土地权证或合同等其他权利证明文件的前置审查。

  现有的服务网络,有些门槛低,但基本没有审核,难以有效降低购买者的风险,有些为了保障信息确实有严格的审核,但出于自身成本考虑,提出规模越大上线几率越大的高门槛标准,都未能从客户需求出发进行很好平衡。

  其次,流程跟进实质是一种中介服务,不同流转类网站可能采取加盟、分公司等不同的中介形式,但均将这部分服务作为重点推进的盈利模式。然而农地的整体价值与升值速度与城市内房地产不可相比,中介服务由于服务距离远也会有成本偏高的现实问题,中介是否能继续赚价差、赚过户服务费、赚融资服务费的盈利模式,还有待考验。最后,农地收益相对较低,融资渠道较窄,直接的资金提供有较高的门槛,也涉及复杂的审查,在互联网平台如何操作也需进一步验证。

  无论如何,基于互联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为经营权流转提供了新的市场平台,而市场永远是资源分配最有效的手段。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网络平台的完善,降低市场进出的门槛、提升服务的精准程度,在现实中摸索切实可行的盈利渠道,相信终能实现减少交易成本的目标,进而促进更高效的经营权流转。(作者系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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