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江门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印发了《关于印发江门市2016年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农[2016]145号)、《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江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江农[2016]132号)。2016年5月31日至6月2日,江门市农业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到江门市农业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各市(区)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检查活动以联合检查和分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次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江门全市农业生产场所以及所有涉农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督查办公场所、农业示范区(基地)、生产基地(企业、车间)、施工现场和出租场地(房屋)等安全生产情况;农药安全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大中型沼气使用安全、农业涉氨制冷企业及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农机安全生产、使用场所等 ;种植业、畜牧、农建、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江门市农科所、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山市广佛饲料有限公司等单位,重点围绕动物疫病防控、沼气工程安全、防洪安全、粉尘管理、农机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每到一处,听取了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询问了安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查阅了安全日常检查记录,仔细查看了生产车间、仓库、原材料房等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情况,对各单位改进和加强安全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详细检查粉尘防爆控制和防洪情况。对在检查中存在的生产场所不规范、消防设施不齐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当场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确保整改到位,此次检查将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江门全市各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预防各类农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农业农村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