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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业服务补农村劳力不足短板

  近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劳力大量外出务工,农村缺劳力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导致大量农业生产只能由留守老人、妇女完成,影响农耕生产的进度,甚至出现土地荒芜现象。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这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亟须破解的难题。

  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首次将“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提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重要位置。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什么是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窃以为,连州市西岸镇的“农事服务超市”便是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发展的一种体现。该农事服务超市为农民提供技术、用工、机械、资源、农产品收购代销等“订单”服务,让农业告别传统耕作方式,推进规模化、机械化农业生产水平,提高农民种植效益。

  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发展可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实现服务的规模化经营。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不仅能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可以解决农村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不足,让小规模农田也可以使用最现代化的农业大机械,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耕作效率,提高农民受益。例如,服务主体在生产过程中,农资用量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使成本得到节省。简单地说,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集约化生产实现农业增产、农民丰收。

  同时,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发展能促进农业现代化。以土地托管服务为例:由于服务组织在生产环节有较高专业水平,能对土地采用更加科学的种植方式、更加有效的田间管理和先进的机械耕种收割,实现劳动力与各种生产资料的有效利用,农民把自己承包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而土地托管的压力也倒逼着服务组织提高服务质量,用更高产高效的方法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收益;而随着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农民的收益也不断提高,这促使更多的农民向其购买专业化服务。

  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不仅进一步整合了农业生产资料(如促进土地资源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和涉农服务平台整合),提高土地生产效益,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更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笔者认为,连州在发展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上已经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也有了一定的成果。接下来,可总结西岸农事服务超市的经验,加大在政策、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探索力度,在其他有需要、有条件的镇(乡)进行试点和推广,支持和鼓励有意愿的群众发展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发展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连州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步伐。同时,要注意尽快建立健全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监督体制,规范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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