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吃货们可以安心大口吃肉,东莞市食药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集中解决影响肉类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
根据《2016年东莞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将此次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重点整治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加工、肉及肉制品流通、餐饮服务及制品进出口等环节的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由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牵头,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各镇街、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莞海关等部门联合行动。
整治行动目的是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进出口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牛羊肉、病死畜禽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
同时,厘清监管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畜禽从养殖、屠宰、流通、加工到餐桌的全链条、无缝对接的监管体系,全面加强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牵头部门、协助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各镇街、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对各类“问题”肉及肉制品案件,依法查处,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从养殖环节到餐饮环节
打击各类问题肉及肉制品
1、畜禽养殖环节
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
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2、畜禽屠宰环节
重点整治屠宰病死或注水牲畜
重点整治私屠滥宰黑窝点,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牲畜。
3、加工环节
整治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行为
重点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者使用假冒检验检疫证明、含有“瘦肉精”、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腐败变质、回收以及过期等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依法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肉制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肉制品加工“黑作坊”。
4、流通环节
整治假冒伪劣牛羊肉行为
重点整治经营、储存无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无合法来源证明、无中文标签等肉品以及销售私宰肉、注水肉、腐败变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以及假冒伪劣牛羊肉等行为。
5、餐饮服务环节
不得采购、使用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
重点整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进出口环节重点整治进入冻库储存且未流入流通市场经营的无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无合法来源证明、无中文标签等肉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