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农业部第2210号公告和《佛山市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精神,保障上市兽药产品质量安全和用药安全,4月6日,佛山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骆炳坚带队到南海区调研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实施情况,走访了市内最大的兽药生产企业--东方澳龙制药有限公司和部分兽药经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就溯源码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进行交流,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根据农业部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未使用统一的兽药二维码标识和未上传产品信息的兽药不得上市销售。佛山市农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去年以来,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部署开展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据了解,目前佛山市内兽药生产企业均已按要求购置了电子追溯码录入设备,生产销售的处方药基本能按要求打印了“二维码”标识。但企业普遍反映,在实施“二维码”录入后,降低了生产效率;在销售环节方面,部分企业由于前期进货的兽药库存较多,附“二维码”的新装兽药普及率仍不高。下一步,佛山市农业局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佛山市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上市兽药产品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