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7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根据《2018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粤农〔2018〕12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围绕1个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原则,对照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基础较好、生产方式绿色、增收机制完善、规模经营适度、品牌营销突出、政策支持有力、管理机制健全等八个方面条件,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振兴有较强的引领作用。
二、申请数量和程序
(一)申请数量。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县(市、区),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可申请建设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已列入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2018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的所在县暂不再申报),申报数量超过1个的县(市、区),不列入评审范围。珠三角地区各市自筹资金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报省农业厅备案。
(二)申报程序。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市人民政府申报,经市政府汇总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直接报省农业厅。
(三)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是大型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各地申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时,需指定1个具体牵头实施主体(含银行账户)。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产业园建设规划、发展现状、功能定位、思路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
2.申报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级市人民政府的申报请示文件。
3.主要相关材料。牵头实施主体及开户行和账号(需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公章),县(市、区)与牵头实施主体签订对省级财政资金实行共管的协议,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简介(500字)。
(二)时限要求。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dntz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以送达签收日期为准)。
附件:1.2018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信息汇总表
2.牵头实施主体及开户行和账号等基础信息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省农业厅产业办叶贞京,联系电话:020-37288750;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3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