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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15个水稻机械化种植示范点承担主体的公示

  为做好2021年15个水稻机械化种植示范点建设工作,经全省各市农机推广部门推荐,我站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推荐材料进行了遴选,确定以下15家单位为2021年广东省水稻机械化种植示范点承担主体单位,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9日至18日。如各单位及个人对公示情况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实名反映。联系人:林齐宽,联系电话:13622271986。

  附:2021年广东省水稻机械化种植示范点承担主体单位名称(排名不分先后):

  1、广州智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2、汕头市锦沣农机专业合作社

  3、广东银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始兴县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5、梅州市梅县区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中山市南朗镇陈少添家庭农场

  7、台山市斗山镇绿稻农场

  8、新会区双水镇文发农业种植场

  9、阳江市漠阳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吴川市塘缀宇枫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11、廉江市安铺镇急水超超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12、茂名市茂南明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13、英德市东华兴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14、阳山金穗华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5、潮州市恒晶亨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推广与鉴定部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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