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粤府〔2012〕88号),加快推进我省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根据《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认定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暂行办法》(粤外经贸服字〔2013〕10号)的要求,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工作。经要件准入审查、书面评审、考察答辩、综合评审等程序,初选出1个城市为“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7个园区为“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7-23日)。公示期内,对名单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服贸处反映(联系电话:020-38819861,传真:3881935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3102房,邮政编码:510620)
附件: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公示名单
广东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
第二批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公示名单
一、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个)
中山市
二、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7个)
深圳软件园、广州天河软件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广东工业设计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