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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第二期)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来源:产业处      发布时间:2015-11-04 00:00:00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第二期)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4日至11月9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9848;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479。
  
  附件:2015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第二期)明细分配计划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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