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商引资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粤商务合字〔2015〕21号)规定,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进行竞争性评审,确定13家粤东西北地区招商引资示范平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5日-5月31日(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