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22号文),加快全省经济开发区健康科学发展,规范省级经开区设立、扩区和区位调整,我厅修订了《广东省升级经济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粤外经贸开字〔2011〕5号)文,制定《广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区位调整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广东省商务厅外资管理处,邮编510620。电子邮箱:waizichu@gdcom.gov.cn.
附件:广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区位调整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