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2017年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全省拓展内销市场和商务交流活动21项,经费共计1500万元。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1项活动及经费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31日-4月6日(7天)。如对开展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