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将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模式创新专项)按因素法切块至有关市(详见后附),资金额度4300万元。现将各市获得资金额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月27日(共6天)。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 020-38816432;省财政厅:83170877。
附件:2014年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模式创新专项)分配项目计划表(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