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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预安排计划的公示

来源:电子商务处      发布时间:2015-07-20 00:00:00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预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20日至7月25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9924;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381。


  附件: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预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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