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外〔2014〕55号),现将2014年度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在我厅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4年8月13日-19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廖文中 020-38812460
省财政厅 刘雅丽 020-83170381
传真:020-38800947
附件:1. 2014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
2. 2014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明细表
3. 2014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扩大内销资助项目企业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