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外包企业、机构: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相关要求,国家服务外包业务资金申报项目须于4月30日前上报有关部门。因时间紧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于4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www.fwwb.gov.cn)网站上完成服务外包业务网上申报数据及信息填报工作,并确保数据准确、上传材料清晰。
二、请于4月28日(星期一)下班前将与网上申报相对应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具意见后,按要求装订,报送至省商务厅服贸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3101房),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曾增,电话:020-38819861)
附件:附件1:2014年国家资金申报要求及附表.doc
附件2:企业申报国家资金指南.doc
附件3:机构申报国家资金指南.doc
广东省商务厅服贸处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