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根据商务部的部署,为规范国际货代行业经营秩序,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依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9号),现将进行业务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12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于2012年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iffe.mofcom.gov.cn/huodai/index.jsp)申报2011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二、请各企业按《国际货运代理统计导则》(GB/T22152-2008)要求认真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联系人及电话 外贸管理处梁招权 020-38819947)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