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外经贸管函〔2012〕3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外经贸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沙迦中国商品交易会暨农业博览会的通知》(商办交流函〔2012〕20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积极组织和发动企业参展。企业报名及参展相关事宜,请直接与展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自莹、王炜010—84000561、84000554,传真:010—64097913。
附件:商办交流函〔2012〕205号文.pdf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