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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公示

来源:贸易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4-12-12 00:00:00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和《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组对广州市万绿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瑞泰机动车报废有限公司、梅州市嘉好废旧汽车拆解有限公司、中山市中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验收。经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分数均超过95分,符合项目建设验收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14年12月12日-22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填写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余耀坤、梁招权,电话:020-38817261、38819947
  传真:020-388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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