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分团,省直企业:
为积极协助我省企业充分抓住广交会机遇,广交客商,扩大宣传,争取订单,现决定在111届广交会一期,由广东省外经贸厅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合举办“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具体安排
(一)名称: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
(二)时间:4月16日18:00-20:30时;
(三)地点:广交会琶洲展馆中平台;
(四)形式:自助晚餐会(站立式);
(五)范围:邀请电子消费品类、建材类产品的广交会采购商和广东省参展企业参加;
二、主要筹备工作
(一)积极发动参展企业参会。
为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现请各分团积极宣传并发动下属相关行业的参展企业参会。
请广州、东莞、佛山、中山、江门、顺德分团分别推荐10-15家,其他分团及省直集团分别推荐6-8家较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会。每个企业派一名精通业务和外语,并有较强主动沟通能力的负责人出席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免收任何费用。
(二)制作宣传广告一幅。
为进一步宣传各地市的特色产业和参展企业,活动当天将在现场设置灯箱广告。请各分团协助制作平面广告一幅(规格详见附件1)。广告内容可由各分团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贸易投资环境、特色产业、参展企业或产品均可,文字内容以英文为主),平面广告发布免收任何费用。
请各市分团及省属企业指定活动联系人员一名,负责于3月30日前上报企业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于4月1日前汇总并上报参会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3),企业资料请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报广东团。平面广告电子文档请于4月5日前报广东团。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在我厅政府网站广交会栏目内下载。(联系人及电话:黄思静 020-38819882,传真:020-38802374,电子邮件:gdjyt71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平面广告规格示意图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