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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世贸组织对中国香港进行贸易政策审议的函

来源:世界贸易组织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4-10-13 00:00:00 

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部际工作组成员单位联络点,有关司局:

  世贸组织将于2014年11月19日-21日在瑞士日内瓦对中国香港进行第七次贸易政策审议。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世贸组织成员可对中国香港的经贸体制进行评价和提问,该成员应书面回复其他成员的提问。

  发去附件为此次中国香港审议的两个基础性文件,附件1为中国香港撰写的政策声明,附件2为世贸组织秘书处撰写的中国香港贸易政策审议报告(报告摘要部分待翻译成中文后再发各单位)

  附件3是 商世贸审函[2014]97号文(请打印出来,未给有关单位发传真)

  如各部门对中国香港经贸体制有相应关注、评论或者问题,可以书面形式向其提问。

  由于时间安排较紧,请务必于10月17日下班前将问题单电子版发我司汇总。

  感谢各单位大力支持!

  65197306

  裴文利 PeiWenli

  副处长   Deputy Division Director

  通报与审议处   for Notification and Trade Policy Review

  世界贸易组织司  Department of WTO Affairs

  商务部      Ministry of Commerce (MOFCOM), China

  东长安街2号   2, Dong Chang An Avenue

  中国北京100731  Beijing 100731,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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