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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14 分享到:

  全爱卫发〔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爱国卫生运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全面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围绕影响群众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危害因素,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出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多年来,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疾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我国仍然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维护好人民健康不仅要靠医疗服务的“小处方”,更要依靠社会联动的“大处方”。坚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从源头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健康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大力量的重要实践途径。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强调把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健康成果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及时贯彻学习《意见》精神

  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向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把贯彻学习《意见》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意见》精神的学习传达,充分领会《意见》精神和内涵,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各地要对照《意见》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细、落小、落实。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工作的统筹性、前瞻性、有序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分工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安排、具体措施等,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意见》的各项任务逐项落地,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

  当前,各地普遍存在组织机构弱化、人员队伍弱化、协调功能弱化等情况,难以适应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需要,亟待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各地爱卫会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一是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省、市、县各级爱卫办工作网络,明确各级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筑牢基层网底。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二是全力保障爱国卫生工作各项经费。各地爱卫会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在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健康城镇建设、卫生城镇创建、健康教育和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城乡除害防病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的项目予以经费保障,促进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提升爱国卫生人才素质。要不断优化爱国卫生队伍人才结构,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要建立完备的分级分类分层培训体系,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协作,定期组织对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干部和基层机构人员开展培训,有效提升其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等能力。

  四、全方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要积极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和专家讲解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意见》宣讲,让《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头脑中扎根。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集中报道,形成宣传工作合力,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意见》精神。要结合实际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使各行业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爱国卫生运动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爱国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的收集整理,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各地比学赶超的动力。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意见》要求,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务求实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地“十四五”规划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将爱国卫生运动相关的补短板、强弱项任务纳入重大项目支持范围,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于2021年3底前将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报送全国爱卫办。

  附件:《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docx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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